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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陕西省首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成果展示会”的通知 |
| 发稿作者:宝鸡心理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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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学习国家 22 部委颁布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的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 年修订)》的要求,交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发挥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学校及教师的榜样示范作用,中国心理学会学校心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将于 2018 年 10 月联合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委员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举办“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成果展示和心理教师专业能力展示”大会,同时评选优秀学校团体及教师个人进行颁奖。 为使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成果和优秀心理教师专业能力在此次全国盛会中充分展示,陕西省地区组委会拟于 9 月27日在西安欧亚学院盛大召开 “陕西省首届心理健康教育成果展示会”。这不仅是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史无前例的一场盛会,更是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里程碑。 为保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成果展示的质量和评比的公正性、科学性,制定以下要求: 一、参加展示和评选活动对象 1、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并取得一定教育成果经验的中小学校。 2、中小学专职或兼职心理教师、心理健康辅导员,选手由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或相关部门选送,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参会对象 1、校长、德育主管、少先队、共青团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 2、心理、教育、师范类院校教科研专业人员。 3、各级政府基础教育行政、业务管理人员。 4、各类心理健康教育从业者。 三、展示项目 展示心理健康教育故事、为孩子的心理健康做出的努力过程性、成果性资料。具体为: 1、学校整体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做的工作、改变、取得的成果,如工作实践报告,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实践的各类活动、专题、案例等。 2、教师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做的成果贡献,如个人事迹、论文、案例、团体活动方案、个案干预等。 四、展示规则 1、各参展单位及个人于 9 月 21 日前提交一份展示成果(展示可以采用文字、照片、视频、PPT 等形式综合呈现)供专家组预审,展示内容发送至邮箱372846411@qq.com,预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通知。 所有提交资料标准命名如下: 学校资料命名:xx 市 xx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成果。 个人资料命名:xx 市 xx 学校(或机构)xx(个人姓名) 心理健康教育成果。 2、各类成果将在 9 月27日盛大召开“陕西省首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成果展示会”中进行展示,并将推荐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学校团体和个人参评 10 月份的全国大会评选。 3、各类参展优秀学校团体及教师个人成果将有机会汇编入 《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成果汇编(2018)》,成为我省、全国中小学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面的重要文献,载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的史册。 4、展示会期间有实物展示的,自带实物,展示结束后自行带回。 5、参展当天请各参展单位派人布置好展板,评审当天请各参展单位派代表回答评委专家的提问(展示位置和评审时间由主办方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本次展示会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和大众评审委员会,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以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前五名将代表陕西省参加“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成果展示和心理教师专业能力展示”大会的评选。 六、报名方式 请各学校在 2018 年 9 月21日前将参加评审的学校信息及选手回执单(见附件一)和展示内容发送至邮箱: 372846411@qq.com 联 系 人:杨老师 办公电话:0917-3214450 3267890 办公地址:宝鸡市中山路4号
大会组会委 宝鸡市心理卫生行业协会 2018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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