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开展宝鸡市免费应急救护培训的通知 |
| 发稿作者:宝鸡心理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1日 |
| 为进一步传播人道主义精神,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推进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宝鸡市红十字会、宝鸡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宝鸡思源心理研究院联合开展应急救护(以下简称应急救护)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的意义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仍然时有发生,交通事故、生产事故、火灾、溺水、触电等意外伤害以及心脑血管疾病等都成为影响人民健康甚至威胁生命的重要因素。应急救护是在专业急救人员到来之前,由应急救护员(第一目击者)志愿为伤病者提供及时的初级现场紧急人道救护行为。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 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可以有效增强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对于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后把握最佳救援时机、减少人员伤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 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努力提高人民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文明和谐,为我市经济社会努力走建设“三个陕西”的前列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在全市组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和应急救护知识的普及工作,增强市民自救互救意识和技能,降低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伤亡率,使人民群众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普及率显著提高。 三、培训对象、内容 (一)培训对象 公安、交通运输、旅游、安监、建筑等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以及容易发生群体性伤亡的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等辖区的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1.红十字救护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心肺复苏技能、创伤救护基本技能(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常见急症现场处理、现场避险逃生知识、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现场应对。采取理论知识讲授与救护技能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形式,一般利用周末或节假日集中授课14学时(2天),考核通过后颁发宝鸡市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红十字救护员证》。 2.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现场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知识、常见急症现场处理、突发事件和意外情况现场避险逃生与自救互救知识。 培训形式包括理论讲授、现场演示、实践操作等。 四、培训报名 报名限报50人,即日起开始报名,报满为止。凡有意向参加培训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1张,1寸照片1张(含电子版),到宝鸡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中山东路4号新华路职中外二楼)报名。 咨询电话:3214450 3267890 联系人:杨老师 |
| 上一篇: 宝鸡思源心理研究院见习生招募 |
| 下一篇: 宝鸡市心理卫生协会首期心理沙龙圆满举行 —聚焦亲子沟通,助力家庭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