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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招募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志愿者的通知 |
| 发稿作者:宝鸡心理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8日 |
| 宝鸡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是市文明办建立的专门面向全市未成年人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咨询服务的专业化公益机构。辅导中心负责指导社区、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承担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状况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情况的调研、监控以及科研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城市社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和社区、学校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室;指导学校编写心理健康教育教材并开展团体和个体心理辅导活动;组织培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伍,促进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全面发展。 辅导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公开招募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志愿者,具体招募事宜如下: 一、工作性质 1.专业性:志愿者的工作属于心理咨询领域,按心理咨询的专业伦理、职业道德和专业规范管理,包括接受培训和督导,参加有关研讨交流。 2.志愿性:志愿者的工作属公益性工作,按志愿者管理制度管理。 3.公益性:宝鸡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的工作是纯公益行为。 二、招募条件 1.符合以下专业资格条件之一者: (1)市教育局认证的学校心理咨询员,并有2年以上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的教师; (2)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证的二、三级心理咨询师; (3)应用心理学心理咨询或临床心理学方向本科以上毕业生; (4)离退休的法律、医疗、心理和教育等领域专家优先考虑 2.愿意接受以下基本工作要求: (1)志愿者性质的管理,属于公益性质; (2)严格遵守心理咨询的道德伦理准则; (3)不得与来访者建立除服务关系外的任何其它关系; (4)不得将在辅导中心接待的来访者,转入自己单位或其他个人服务关系,必须转介的按辅导中心相应规定进行; (5)自行协调好本职工作和个人生活与志愿服务之间的关系,按协商排定的志愿服务时间服务,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 3.本人身心健康; 三、招募程序 1、申请:个人填写统一的报名表(见附件)。 2、面试:接受宝鸡市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的专业面试。 四、服务时段 周一至周五9:30——17:30(电话咨询) 周六、周日 9:00——17:00(电话咨询、面询) 周一至周日 网络咨询 五、招聘岗位:心理咨询师志愿者 1、值班咨询员负责在每天热线开通时间里接听、解答所有咨询问题,在震铃两声后接听电话; 2、每次咨询结束后应按要求认真、完整地填写咨询记录,整理分析典型案例,对咨询过程进行反思。 3、积极参与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协助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好与热线有关的工作。 4、为中心的发展出谋划策,及时反馈存在问题。 5、服务时间:每周或每月1-2天 六、志愿者的权利 1、优先参加宝鸡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举办的各种培训与业务学习活动; 2、获得心理专家提供的专业督导和心理支持; 3、定期对优秀志愿者予以表彰,并通报所在单位; 4、辅导中心提供培训经费推荐优秀志愿者参加各级各类优质心理课程培训。 七、志愿者的义务 1、遵守开展志愿者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质按量履行志愿者服务社会职责,严格遵守值班表的安排,认真做好心理服务工作,包括电话咨询、网上咨询、面询、心理知识普及宣传等; 3、团结互助,为维护宝鸡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的形象,推进发展,献计出力。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报名,报名需携带相应的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1寸照2张。 咨询电话:0917-3214450 8888825 报名地址:中山东路新华路职中院内 宝鸡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 2015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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