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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贫困残疾人患者住院有补助 |
| 发稿作者:宝鸡心理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6日 |
| 7月16日上午,陕西三和学院通过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与宝鸡阳光医院签订捐助协议,今后,在阳光医院住院治疗的残疾人和低保病人将得到生活费和交通费的补助。 签字仪式上,陕西三和学院承诺为在宝鸡阳光医院住院的残疾人和低保病人解决住院生活费和交通费,具体标准是,凡在该院住院治疗心脑血管、精神类等疾病的农村贫困病人,住院期间每人补助伙食费150元,往返交通费50元,因上述疾病住院治疗的城镇低保病人,每人补助100元。据了解,阳光医院成立于2011年,主要为智力、精神(孤独症)和其他重度残疾人提供教育、康复、技能培训、医疗等工作,至今开展治疗和康复4860人次,为我市残疾人免费体检3280人次,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与好评,此次爱心补助款的捐赠必将让更多残疾人和贫困患者受益。 副市长武军出席签字仪式。(黎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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