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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招募助残志愿者(团队)的通知 |
| 发稿作者:宝鸡心理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8日 |
| 为了进一步推动志愿助残工作,扎实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品牌项目,决定广泛招募助残志愿者,成立专业(项)助残志愿者服务分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坚持鼓励倡导和自愿参与相结合、无偿利他与保障服务相配合的原则,以各部门志愿服务平台为依托,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各类形式多样、具有特色、成效显著的志愿助残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实实在在的个性化服务。 二、招募条件 (一)助残志愿者条件 1、热爱助残志愿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愿意牺牲个人时间从事助残志愿服务活动; 2、具备参加助残志愿服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尤其需要具有电器修理、手机修理、理发等技能,或权益维护、康复指导、心理疏导等专业特长的人员; 3、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4、遵纪守法,服从安排。 (二)助残志愿者团队条件 1、有助残志愿者10人以上; 2、有明确的或已形成规模的助残志愿服务项目; 3、有负责人和管理程序。 (三)助残志愿服务内容 1、为残疾人提供打扫卫生、家务整理、购物陪护等家政服务; 2、为残疾儿童或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提供家教辅导; 3、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指导、心理咨询等服务; 4、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 5、为残疾人提供家电维修、手机维修、免费理发等服务; 6、为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就业信息、创业指导等服务; 7、其它适合残疾人需求的各种服务; 8、各级残疾人组织开展的集中活动的服务。 三、招募方式 助残志愿者(团队)常年招募。 个人或团队报名者需详细填写《宝鸡市助残志愿者((团队)注册登记表》,并将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申请表上。 报名者可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到宝鸡市志愿助残工作站(市中山西路37号金台计生楼516室),直接报名。宝鸡市志愿助残工作站将向申请者发放《助残志愿者证》,以记录助残服务情况,定期进行总结和表彰。 联系人:段晓鹏 电 话:3214450 8888825 邮 箱:bjxlx@163.com 地 址:市中山西路37号金台计生楼516室(红旗路大台阶正对面) Q Q群:宝鸡市志愿助残工作站(108533369) 宝鸡市志愿助残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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