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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批、第二批(2017、2018年)注册心理咨询师换证工作的通知
发稿作者:宝鸡心理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9日

关于开展第一批、第二批(2017、2018年)注册心理咨询师换证工作的通知
     根据宝鸡市心理卫生行业协会《注册心理咨询师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加强注册心理咨询师服务管理工作,决定对第一批、第二批审核通过的注册心理咨询师进行统一换证,新换证将载明首次注册日期,并实行注册有效期(3年)管理,有效期截止前按《办法》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再注册。 请第一批、第二批通过注册的心理咨询师,持协会核发的注册心理咨询师证书及所需资料(填写《注册心理咨询师换证登记表》1份、开展心理咨询工作证明、继续教育证明、案例督导证明各1份,2寸蓝底照2张),到协会办公室办理换证。
     换证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30日(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6点,节假日不休),未按时换证者视为主动放弃,注册专业水平等级自行作废。
    联系人:杨忠玲    电话:3214450  3267890    地址:中山路东4号(工业品市场对面)
    宝鸡市心理卫生行业协会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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