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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缴纳宝鸡市心理卫生行业协会第二届会员会费的通知 |
| 发稿作者:宝鸡心理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1日 |
为了贯彻落实宝鸡市心理卫生行业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按照《宝鸡市心理卫生行业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请协会二届会员于2018年1月31日前完成宝鸡市心理卫生行业协会第二届会员会费缴纳,个人会员缴纳标准为20元/年(一届五年,按届收取)。
电话:321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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